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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鞅出逃因没有“过所”被逮捕,“过所”作用这么大?
2022-04-26 09:55:55

古代,为了保证社会安定和税收征缴,在道路上设置关卡,无论是官民,需在过关时出示经由官府审发的“过所”。“过所”中因为含有大量个人信息,也可以认为是身份凭证。

“过所制度”早在战国时期已有雏形,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中有:“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,坐之”之语。这句话意思是:商鞅从秦国出逃时,想要投宿馆驿,但因为手里没有“过所”而被拒绝,商鞅最终被逮捕,并遭车裂而死。

“过所”一词,从字面上讲是“度过(经过)之处所”,这是广义上对“过所”的解释。狭义的“过所”专指行人度过关津时的凭证,是从汉朝开始使用的,就是现在的通行证。

唐代是“过所制度”的成熟期。那时的百姓若想要离家远行,需要由所在郡县的官吏签发“过所”,也称为“路引”“公凭”。“过所”一式两份,官府留档备查一份,申请人持有一份。就是说世界虽然大,但是想去看看,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需要有“过所”才能成行。

吐鲁番一带曾出土过大量的过所文书原件。1959年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509号墓出土的纸质文书——《石染典过所》,就是一件唐朝时期使用的典型“过所”。

《石染典过所》由三张纸粘接而成,长78厘米,宽28.5厘米,前后残缺,但内容清晰,存文24行。文书中有朱印五处,首印为“瓜州都督府之印”,中间三印为“沙州之印”,结尾处为“伊州之印”。“过所”是为通过各种关卡而向官府申领的通行证,此件是商人石染典从瓜州和沙州户曹处领取的“过所”。石染典携带着安西都护府颁发的“过所”,从安西到瓜州经商,“市易”后,为返回安西,又请求瓜州都督府发给回去的“过所”,因此瓜州给他签发了“过所”。由于从瓜州到安西要经过铁门关(今焉耆与库尔勒之间),所以在“过所”里特别注明此关。